近日,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,解读《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和《济宁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。
为进一步深化数字赋能,更好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,我市日前正式印发了《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和《济宁市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改革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《实施意见》共分9部分,围绕总体要求、发展重点数字产业、深化产业数字赋能、激活数据价值、加强数字治理、完善数字基础设施、加快数字技术创新、优化数字发展环境、保障措施等方面,制定共23条具体举措。
《实施意见》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人民政府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,在重点领域进行细化创新,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谋划实施数字产业化“十大工程”和产业数字化“八大行动”,统筹推动智能制造、智慧农业、智慧文旅重点场景打造和数字化、绿色化协同转型,加强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,探索中小企业低成本用数模式,构建“基础支撑—创新驱动—主体培育—集群发展”的数字经济发展生态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《实施方案》共分6部分,围绕总体目标要求、夯实基础支撑、深化数智应用、凝聚统筹合力、释放数据价值、健全保障措施等方面,制定共21条具体举措。
《实施方案》聚焦全省“1751”数字政府一体化改革总体思路,围绕“统筹、整合、应用”三个方向发力。加快推行首席数据代表(官)制度,实现跨层级、跨地域、跨系统、跨部门、跨业务的数据共享和应用。以“省市主建、县镇主用”为原则,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全口径备案管理,提高平台建设集约化水平。以多跨业务协同为重点探索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,打造一批“三融五跨”的数字政府应用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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